山西运城粮油服务社的一点启示
粮油服务社的建立和管理农村粮油服务社的管理和运行,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经过一年多的实践,我们初步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运行办法,简称“三五”运行管理机制。
1、建立农村粮油服务社,必须具备五个基本条件。
一是选好“代办员”。我们坚持“多中选好、好中选优”的原则,在农村挑选那些有一定威望、思想好、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文化程度、家中有可供使用的闲置房屋、农民群众及村委会和粮站三方面都信得过的人担任粮油服务社的“代办员”。
二是找准服务点。粮油服务社的服务点,就是粮站在农村市场中的网点。粮站选点尽量选在那些产粮多的农业村、产业结构调整面大的经济村、村办或个体企业多的工业村、外出经商做买卖的商业村、对周围小村辐射面大的有代表性的大村或群众生活不方便的偏远村及山区村。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为农民服务和提高粮站经济效益的双重目的。
三是签订协议书。由于粮油服务社是粮站的代理机构,“代办员”不是粮站的职工,所以服务社就必须和粮站签订一个代理和被代理、委托和被委托的经济业务合同协议书,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和履行。这样才能做到既能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又能维护服务社“代办员”的切身利益,避免发生扯皮、纠纷等问题。
四是制订一套制度。这些制度有:粮油出人库规定、售货渠道、送货要求、结算时间、兑换商品质量标准、损益处理办法、服务态度、粮站包片包点领导和责任管理员的责任书等等。
五是设计一套票据。粮油服务社虽然不是一个独立核算单位,实行的是代理制,但其收购、销售、储存、兑换、商品和资金往来结算等业务都有。因此,必须设计出一套与之相适应的财务和业务监督、核算的规范化的票据、账薄,以便做到核算准确、结账及时、往来明白、盈亏清楚、便于监督。
2、在粮油服务社的业务活动中,必须坚持“五个统一”。
一是统一配送。即粮站对各粮油服务社实行统一送货。
二是统一价格。各粮油服务社的粮油销售、兑换、收购价格、质量标准,统一由粮站根据市场行情测算制定。需要变动价格时,由粮站下达变价通知单和变价清单,服务社无权自行变动价格和兑换标准。各服务社要有统一价格台账和粮油价格表,便于群众监督。
三是统一报酬。粮站对各服务社代办员的劳务费按统一标准提取。在这个问题上,既要考虑粮站的经济效益,也要考虑代办员付出劳动后的合理报酬,不能压低报酬,挫伤代办员积极性。
四是统一核算。粮站对各服务社发生的各种业务往来账目、手续,实行单独列账、统一核算,避免多环节浪费人力和财力。
五是统一税收。各服务社收购、兑换、销售粮油统一由粮站与工商税务部门联系,办理有关执照和税收事宜。
3、在服务社管理中,必须实行“五个一样”。
名称一样。即标识是统一的、一致的。章程一样。从服务社的名称、宗旨、服务形式和范围、职责等方面规范服务社的内涵和外延。职责一样。即粮站领导实行分工负责制。
站长负总责。副站长包片,负责该片服务社的运转。一般干部职工实行包点责任制,每个服务社由粮站配备一名正式职工为责任管理员,与站长签定“包点责任书”。责任和管理员包点的责、权、利相连,工资、奖金同服务社的经济效益、服务质量、管理效益挂钩。服务一样。即粮站对各服务社配备的服务设施都是一样的,如麻袋、磅秤、小溜筛等。管理一样。对服务社的管理统一由粮站委派的管理员全权管理。管理员对粮站负责,粮站只对管理员和服务社,不直接和农户打交道。农民有什么问题,可直接找服务社或管理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