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粮食生产补贴的一点建议
来源: http://www.grainyq.com/ 类别:行业资讯 更新时间:2014-03-18 阅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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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粮食主产区,政府部门一定要做好对农民粮食生产的补贴,加快农民生产规模的扩大,并且落实到实处给农民吃上“定心丸”。为此,建议尽快研究出台“农业补贴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加大对产粮大县财政扶持力度。要做好三个倾斜;一是粮食风险基金补助向主产区的县域倾斜,加大中央财政在粮食风险基金的分担比例;二是农田基本建设向主产区产粮县倾斜,增加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扩大补贴范围,完善补贴方式;三是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的转移支付向产粮大县倾斜,探索粮食生产投人品进行直接补贴的有效方式,保障农民种粮收益。抓紧研究出台《农业补贴条例》等法律法规,奠定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制度化和法律化的基础。
探索价格支持政策。按照2005年我国粮食产量4840亿千克计算,如果粮食价格提高0.12元/千克,就可以使农民增加收人968亿元,相当于当年农民直补资金总额的7倍多。可见,维持粮食价格的高位运行对提高农业生产极为重要。为此,进一步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制度,合理确定最低收购价标准,并在现有对部分省区实行水稻最低收购价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实现最低收购价的品种和区域范围,进一步向粮食主产区的小麦、玉米等部分品种延伸。
此外,农业政策还应以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为目标,深化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产品的供给能力,实现政府保护农业政策措施的转变。以提升农业市场竞争力为核心,在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给予支持,调整农产品加工企业增值税高征低扣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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