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米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
来源: 类别:相关标准 更新时间:2007-04-05 阅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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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大米产品包括所有以稻谷为原料加工制作的大米。大米申证单元为1个,即大米。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大米。分装企业应单独注明。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102。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稻谷→ 筛选(溜筛,振动筛,高速除稗筛)→去石→磁选(磁栏,永磁滚筒)→砻谷→谷糙分离→碾米→成品包装
(二)关键控制环节。
稻谷的清理,碾米,成品整理。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黄粒米超标。
2.水分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企业应建在无有害气体、烟尘、灰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地区。大米生产企业厂房设计合理,能满足生产流程的要求。企业不同性质的场所能满足各自的生产要求。
厂房具有足够空间,以利于设备、物料的贮存与运输、卫生清理和人员通行。
厂区道路应采用便于清洗的混凝土,沥青及其他硬质材料铺设,防止积水和尘土飞扬。
厂房与设施必须严格防止鼠、蝇及其他害虫的侵入和隐匿。
生产区域(原料库、成品库、加工车间等)应与生活区分开。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筛选清理设备(溜筛,振动筛,高速除稗筛等);2.比重去石机;3.磁选设备(磁栏,永磁滚筒等);4.砻谷机;5.碾米机;6. 米筛(白米溜筛,平面回转筛等);7.包装设备;8. 其他必要的辅助设备(斗式提升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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