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谷储存品质判定规则
1 范围
本规则规定了稻谷储存品质技术要求、判定规则和检验。
本规则适用于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和商品周转粮在安全水分和正常储存条件下的稻谷储存品质的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存的内容)或修订版军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490 粮食、油料机植物检验 一般规则
GB 5491 粮食、油料检验、打样、分样法
GB 1350 稻谷
GB/T 5492 粮食、油料检验 色泽、气味、口味鉴定法
GB/T 15684 谷物制品脂肪酸值测定方法。对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和注解。
GB/T 5507 粮食、油料检验 粉类粗细度测定法
GB/T 5497 粮食、油料检验 水分测定法
3 术语核定义
本规则采用下列定义。
3.1 宜存
储存品质良好,适宜继续储存的稻谷。
3.2 不易存
储存品质尚好,但不宜继续储存的稻谷。
3.3 陈化
储存品质明显下降,一般不宜直接作为口粮食用得稻谷。
3.4 色泽、气味
稻谷经砻谷或制成标准一等精度大米后,在规定条件下的色泽、气味
3.5 蒸煮品评
稻谷制成标准一等精度大米,在规定条件下蒸煮成米饭后,对其气味、色泽、外观结构、滋味等进行品评的试验,结果用品评分值表示。
3.6 品尝评分值
稻谷制成米饭的气味、色泽、外观结构、滋味等各项的品尝评分的总和。
4 测定方法
4.1 样品的扦样、分样
按GB 5491执行。
4.2 色泽、气味评定
按附录B中色泽、气味评定执行。
4.3 稻谷值防值测定方法
按附录A执行。
4.4 品评试验的方法
按附录B执行。
5 稻谷储存品质判定规则
5.1稻谷储存品质判定技术要求
5.2稻谷储存品质判定
5.2.1 宜存
色泽气味、脂肪酸值、品尝评分值均符合表1“宜存”的规定的,判定为宜存。
5.2.2 不宜存
色泽气味、脂肪酸值、品尝评分值均符合表1“不宜存”的规定的,判定为不宜存。
5.2.3 陈化
色泽气味、脂肪酸值、品尝评分值三项指标中,有一项符合表1“陈化”规定的,即可判定为陈化。对被判定为陈化的样品,必须在检验报告中报告色泽气味、脂肪酸值、品尝评分值三项指标的检验结果。
5.3 稻谷的卫生检验和动植物检疫检验,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5.4 稻谷的分类按GB 1350执行。除籼、粳稻外,其它稻谷的分类归属,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规定,其中省间调运的稻谷按调出方规执行。
5.5 检验的一般规则按GB/T 5490执行。
稻谷储存品质技术要求见表1。
表一 稻谷储存品质技术要求
项目 籼稻谷 黑龙江省执行 粳稻谷
色泽气味 宜存 不宜存 陈化 宜存 不宜存 陈化
色泽气味
脂肪酸值
(mgkoh/100g) 正常
正常
正常
正常 明显黄色
明显 算委、哈味 正常
正常 正常
正常
明显黄色
明显酸味、哈味
脂肪酸值
(mgkoh/100g) ≤30 ≤37 >37 ≤25 ≤35 >35
品尝评分值(分) ≥70 ≥60 <60 ≤70 ≥60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