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余杭区出台多项举措构筑粮食安全保障体系
浙江省农业厅
为了进一步抓好粮食安全保障工作,浙江省杭州余杭区政府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抓好粮食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及省、市粮食工作会议精神,积极研究出台八项措施,进一步抓好粮食安全保障工作。
一是明确责任,确保粮食安全职责到位。切实加强领导,区粮食局、区农业局、区国土局等相关部门依照分工对粮食安全履行各自的职责,并制定落实具体政策措施,确保粮食安全。
二是稳定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在摸清家底核准数据的基础上,严格贯彻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确保省、市下达的全年粮食播种面积、产量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是完善粮食储备体系,健全粮食储备调控机制。落实省政府下达的地方储备粮储备计划,确保区级储备粮及时到位。在全区建立成品粮油储备制度,加强对地方储备粮油保管工作的监管。
四是切实抓好粮食收购工作。完善粮食收购政策,继续执行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和“订单粮食”价外补贴政策;优化粮食收购服务,做好收购入库的各项准备工作,方便农民售粮。
五是建立健全粮食产销合作机制。积极拓展区外粮源,保证外购储备粮源的质量,加强与粮食产区的合作,建立相应的产销合作机制。
六是加快完善粮食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粮食基础设施,推进粮库项目建设。对全区老库点资产进行优化整合,形成我区特有的粮食储备、流通、应急加工和供应设施新格局。
七是培育粮食市场发展,规范粮食市场秩序。深入贯彻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浙江省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办法》等有关规章,进一步优化粮食市场环境,大力扶持粮食市场发展。加强对粮食流通市场的监管,继续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建设。确保粮食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八是加强粮食应急管理,落实粮食安全应急措施。进一步完善粮食安全应急预案,落实30个粮食应急供应网点、5个粮食应急加工企业,搞好粮食产需平衡调查,加强粮食信息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建立预警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