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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10日启动 标准品每市斤1.55元

来源: http://www.grainyq.com/  类别:行业资讯  更新时间:2016-10-09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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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十月,丰收在望。近日,记者从市粮食局获悉,紧跟秋收脚步,2016年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也即将启动。
据了解,与以往不同,今年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政策有很大变化,将玉米临时收储政策调整为“市场化收购”加“补贴”的新机制。这也就是说,玉米不再属于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范围。
至于粳稻,国家将继续实行最低收购价收购政策。市粮食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粳稻最低收购价格与去年相同,为标准品每市斤1.55元,以2016年生产的国标三等粳稻为标准品。具体质量标准按稻谷国家标准(GB1350-2009)执行,指标为:出糙率77%~79%(含77%,不含79%),整精米率55%~58%(含55%,不含58%),水分14.5%以内,杂质1%以内,谷外糙米2%以内,黄粒米1%以内。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为每市斤0.02元。
工作人员说,2016年粳稻政策性收购将于10月10日正式开始,并一直持续到明年2月28日。目前,拟纳入2016年第一批最低收购价稻谷委托收储库点已经确定并进入公示期,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将于开秤日正式敞开收购农民手中的粮食。
工作人员表示,在收购期内,政策性粮食收储库点对农民交售符合质量标准的粳稻将做到应收尽收,不限收、不拒收,敞开收购。同时,各库点还将在在显著位置公示粮食收购价格、质量标准、水杂增扣量方式和结算方式等政策信息。并严格执行国家收购政策和质价标准,不收人情粮,不过人情秤,不弄权勒卡、不刁难送粮农民。此外,各托收储库点、租仓收储库点及在地行政管理部门将要设立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市粮食局等相关部门将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粮食收购工作中违纪和违规行为,坚决做到不遮丑、不护短、不姑息、不掩盖矛盾,确保粮食收购各项政策和服务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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