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省粮食局召开座谈会 纪念《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四周年
来源: 类别:行业资讯 更新时间:2008-07-04 阅读次
【本资讯由中国粮油仪器网提供】6月26日上午,湖南省粮食局召开座谈会,纪念《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四周年。副局长向才昂出席会议并作总结讲话,副局长石少龙主持会议。
四年来,全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取得了丰硕成果。先后制定出台了《湖南省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办法》、《湖南省粮食应急预案》、《湖南省粮食收购资格管理办法》、《粮食经纪人业务规范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各市州立足本地实际,出台了配套的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截至2007年底,全省14个市州、103个县市粮食局成立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机构,8个市、94个县市粮食局建立了粮食流通监督执法机构。全省共有1395人经国家粮食局和省粮食局培训取得粮食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资格,34人取得粮食库存检查证。经常组织开展全省粮食库存检查,确保了粮食数量真实可靠、质量良好。把好市场准入关,做好粮食收购资格审核认定,到2007年12月底,全省办理《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证》的经营主体有3830家。建立和完善了粮油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监测体系,全省设立了1个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中心、8个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积极稳妥开展执法实践,促进了粮食企业和粮食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维护了粮食市场正常秩序。
向才昂副局长在总结讲话中就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推进依法管粮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维护粮食安全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和贯彻的力度;三是要进一步优化执法环境;四是要进一步健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机构。
部分市州粮食局的局领导,省局直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以及省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座谈会上,与会代表畅所欲言,气氛热烈。代表们发言时一致肯定了《条例》颁布实施四年来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绩,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今后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四年来,全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取得了丰硕成果。先后制定出台了《湖南省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办法》、《湖南省粮食应急预案》、《湖南省粮食收购资格管理办法》、《粮食经纪人业务规范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各市州立足本地实际,出台了配套的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截至2007年底,全省14个市州、103个县市粮食局成立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机构,8个市、94个县市粮食局建立了粮食流通监督执法机构。全省共有1395人经国家粮食局和省粮食局培训取得粮食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资格,34人取得粮食库存检查证。经常组织开展全省粮食库存检查,确保了粮食数量真实可靠、质量良好。把好市场准入关,做好粮食收购资格审核认定,到2007年12月底,全省办理《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证》的经营主体有3830家。建立和完善了粮油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监测体系,全省设立了1个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中心、8个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积极稳妥开展执法实践,促进了粮食企业和粮食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维护了粮食市场正常秩序。
向才昂副局长在总结讲话中就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推进依法管粮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维护粮食安全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和贯彻的力度;三是要进一步优化执法环境;四是要进一步健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机构。
部分市州粮食局的局领导,省局直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以及省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座谈会上,与会代表畅所欲言,气氛热烈。代表们发言时一致肯定了《条例》颁布实施四年来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绩,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今后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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