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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印发《陕西省粮油加工业发展指导意见》

来源:  类别:粮油政策  更新时间:2007-07-26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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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印发《陕西省粮油加工业发展指导意见》


    粮油加工业在粮食经济乃至农业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已成为重要的农产品转化后续产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方向。为全面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陕政发[2006]5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全省粮油加工业发展的行业指导和宏观调控,积极创造有利于粮油加工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努力实现粮油加工业高效、协调、可持续发展,陕西省粮食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银行研究提出了陕西省关于促进粮油加工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日前已联合印发全省地市相关部门落实。

   

陕西省粮油加工业发展指导意见

    粮油加工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也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质量状况的重要标志。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快速发展,粮油加工业已经成为我省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同时,粮油加工业在粮食经济乃至农业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已成为重要的农产品转化后续产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方向。

    “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期,同时也是粮食行业由改革转向发展的重要时期。为了把握好这一重要战略机遇,全面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陕政发[2006]5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全省粮油加工业发展的行业指导和宏观调控,积极创造有利于粮油加工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努力实现粮油加工业高效、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粮油加工业发展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当前我省粮油加工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据统计,截止2005年末,我省共有粮油加工企业227家,其中国有企业39家,占企业总数的17%,民营企业188家,占企业总数的83%;日处理原料200吨以下的企业200家,占总数的88%,日处理原料200吨以上的企业27家,占总数的12%;全省面粉加工企业157家,年生产能力1023万吨,大米加工业企业44家,年加工能力60万吨,食用植物油加工企业26家,年加工能力98万吨。全年面粉产量158万吨,大米产量8万吨,食用植物油23万吨;实现销售收入56亿元,实现利润6863万元。年末资产总计37亿元,负债总计25亿元,从业人数10738人。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粮油加工业通过产权制度改革、优化产业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扶持壮大龙头企业等多方面的改革,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基本形成了门类齐全、能够满足省内市场需求的粮油加工业体系。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粮油加工业的现状已很难适应市场消费需求的变化,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依然没能得到彻底解决。首先是结构矛盾依然很突出。从全省总体情况看,规模较大的优势企业数量较少,对产业的辐射、带动作用较弱;中小企业专业化程度不高,缺乏合理的配套协作,加剧了低端市场的过度和无序竞争,导致我省粮油加工业机能利用率持续偏低,亟待资源整合;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深加工产品和省内、国内知名品牌偏少,产品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产品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区域布局不尽合理,关中、陕北、陕南地区没有形成优势互补、特点突出的发展模式,不利于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其次是体制、机制、管理制度滞后,现代企业制度不完善,资本结构不尽合理,导致企业的制衡机制不健全,科学、民主决策能力较弱,总体效率不高。三是生产经营理念仍然滞后,原料的生产与加工的需求对接困难,产品的生产与市场需求不完全相适应,没有形成完整的粮油加工业体系,导致粮油加工产业链脆弱。四是粮油加工业投入严重不足,企业自身积累少,技术改造及产品升级所需资金筹措困难,制约了企业的发展。

    二、推进我省粮油加工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我省粮油加工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保障全省城乡居民粮油产品需求和提供优质、营养、健康、方便的粮油产品为宗旨,充分发挥粮油加工业在粮食宏观调控和粮食应急体系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以市场为导向,以促进农业产业化为契机,实施“调整结构、优化布局”的战略,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和粮油加工企业的现有格局,加快粮油加工业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资本结构和区域布局的调整;加快产业整合,提高集约化程度,依靠科技创新促进产业进步,依托产品升级提高装备水平,提升现有加工企业的综合生产能力,推动粮油加工企业向“精、深、专、特”方向发展,逐步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促进粮油加工业产业链延伸和资源的转化增值;创建名优品牌,提高综合利用率,使粮油加工业步入可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轨道。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导向的原则

    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在准确把握市场现状、潜力和趋势的前提下,加快调整粮油加工业的产业结构、资本结构和产品结构,同时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服务和指导作用,促进粮油加工业的发展。

    2、坚持规模化和专业化并举的原则

    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加快产业整合,逐步提高粮油加工的规模化,培育一批粮油加工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同时发挥资源优势和利用地域特点适时地发展专业化粮油生产,使我省步入规模化和专业化并举的发展道路,不断提高我省粮食产业的整体竞争能力。

    3、坚持存量调整优先的原则

    以《陕西省“十一五”粮食流通专项规划》为先导,在宏观上重点调控全省加工能力的增长,鼓励企业对现有资源进行资产的重组、整合,走规模化、集约化的发展道路,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注重产业结构和布局的调整。

    4、坚持以科技为先导的原则

    充分利用粮油加工企业现有的产业和技术基础,依靠高新技术特别是现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精细化工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增加粮油加工业技术含量;应用高新技术开发高附加值的粮油精深加工产品,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依靠科技进步,关注国际先进技术发展和应用,为今后的发展奠定良好的技术基础。

    5、坚持以产业化带动优质粮油原料基地建设的原则

    按照粮油加工企业对原料的需求和农业产业化的要求,引导、调整和优化农业种植结构,促进优质粮油原料基地规范化和规模化建设,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推动粮油加工业产业链的延伸和产业化的发展。

    三、粮油加工业发展方向

    在“十一五”期间,通过市场导向、产业规划与政策引导,加大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区域布局的调整,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步伐,提升行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形成结构优化、布局合理、技术先进、可持续发展的粮油加工业体系。

    (一)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围绕优势资源和优势企业,按照扶优扶强的原则,加快扶持具有一定规模、市场前景看好、发展潜力大的企业,通过联合、兼并等方式进一步扩大企业规模,组建一批大型粮油加工企业集团,形成粮油加工的龙头企业。按照“抓大放小”的原则,争取多种形式放开搞活中小企业,引导其向“专、精、特、新”的方向发展,逐步发展壮大。

    (二)加快产品结构调整。注重粮油加工系列产品的开发,大力发展优质专用面粉、大米、食品和食用油的精深加工。小麦加工优先发展食品专用粉,积极推进营养强化粉,大力开发专用粉和功能性面粉;完善配粉工艺,提高等级粉质量;通过开发精深加工产品,促进面制食品工业化生产。玉米加工优先发展玉米淀粉糖、玉米专用变性淀粉等深加工产品。稻谷加工注重开发生产营养米、留胚米及副产品综合利用。油脂加工重点发展高级精炼油,并向专用油脂加工、副产品深加工和植物蛋白开发利用方向延伸。注重高档等级粉、专用粉和营养米以及特种粮油制品生产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的开发与利用。

    (三)大力实施名牌战略。积极引导和推动粮油加工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提高产品的知名度,不断增加粮油省级名牌产品和“放心粮油”品牌数量,同时在“十一五”期间力争创建“中国名牌产品”,发展“品牌经济”,进一步拓展市场空间,增加市场份额,提高竞争能力。

    (四)优化区域产业布局。根据资源优势和区域特色,运用市场机制和政策导向,促进粮油加工业生产要素的流动和集中,形成区域明显、优势突出的粮油加工业布局。选择一批加工企业,在基地建设、科研开发、技术改造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形成与优质粮油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配套加工能力和布局合理的粮油加工业体系。努力形成以面粉、油脂加工等大型规模化龙头加工企业为主的关中面粉、油脂加工带;形成以小杂粮精深加工为主,以“专、精、特”为发展方向的陕北特色杂粮加工带;形成以稻谷、油料加工为主,突出绿色概念的陕南特色大米、油料加工带。

    (五)强化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依托国内、省内相关粮油科研院所构建粮油加工技术、新产品研发技术平台,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积极采用超临界萃取、生物技术、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质量控制技术等现代高新技术开发生产优质粮油精深加工产品,更新改造加工工艺和技术装备,推进高端产品的产业化进程,提高企业技术水平。

    四、粮油加工业重点发展领域

    (一)以产业化带动优质原料生产的发展

    “十一五”期间,要以粮油加工业产业化发展为导向,充分地利用关中优质小麦、陕南优质稻谷、“双低”油菜籽、陕北小杂粮等品种资源,建立种植—收购—加工一条龙产业链配套体系,通过“公司+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公司+农户”、“公司+基地”的模式,加大优质粮油原料种植基地的科技和资金投入,发展订单农业,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和标准化的原料产品,形成基地化、规模化、良种化、专业化,引导、调整和优化粮食结构,建立粮油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和优质粮油生产基地。通过加工、转化、增值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带动粮油产区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二)行业发展重点

    ——小麦加工业发展的重点

    小麦是我省主要粮种,年均产量450 多万吨,占陕西粮食总量的40%左右,小麦加工在我省粮油加工业中占据主导地位。“十一五”期间,小麦加工业要充分利用现有生产设备,提升现有装备水平,提高机能利用率;进一步完善面粉配粉系统、PLC管理控制系统和质量检测等先进加工工艺和设施,提高综合出粉率,提高粮食资源利用率;调整产品结构,积极发展食品专用粉,拓宽专用粉的种类,加大专用粉比例,开发强力粉、薄力粉、营养强化粉、全麦粉等新品种,适当增加小麦淀粉、变性淀粉及谷朊粉的开发和生产,加快主食品工业化步伐,发展挂面、方便面、速冻食品等,提高人民生活质量,节约资源消耗。

    ——玉米加工业发展重点

    玉米是我省第一大粮食作物,年均产量470多万吨,占陕西粮食总量的42%左右,而其中60%以上玉米销往外省作为饲料粮。因此,首先应重点抓好提高我省饲料用粮比例,进一步发展应用前景广、市场需求潜力大的淀粉糖、有机酸、聚乳酸、变性淀粉、多元醇等精深加工产品,同时发展高质量的主食食品、休闲食品、方便食品,推广玉米提胚技术,开展玉米油的生产,提高产品附加值。

    ——稻谷加工业发展的重点

    随着市场大米需求量的增加,稻谷加工业也成为我省粮食加工行业重要内容之一。因此,应根据市场需求,依托资源优势,规范、完善稻谷加工企业,构建稻谷加工产业群。提高和更新加工技术和设备,采用新型碾米机替代传统碾米机、应用PLC管理控制系统以及色选抛光等先进技术,提高产品质量。积极推广配米、调质技术,开发精米加工产品。发展免淘米、营养强化米。同时,向安全、绿色、休闲和稻谷综合利用方面发展,使稻谷资源得到有效的利用和极大的增值。

    ——油料加工业发展的重点

    随着城乡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应继续加大高级精炼油的生产,提高产品的精度和质量。为了充分的利用资源和满足市场的需要,利用现有加工能力,适当增添设备,逐步开发高级营养调和油,米糠油、核桃油、花椒油和葡萄籽油等特色食用油。推广双低油菜籽脱皮分离、冷榨、低温浸出技术,采用低温萃取油脂技术,提高大豆分离蛋白的出品率等油脂加工技术,提高油料综合利用率,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和企业经济效益。

    ——小杂粮加工发展重点

    完善小杂粮加工手段,整合现有小杂粮加工企业,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发展绿豆、小米、云豆、荞麦等小杂粮精加工产品;开发荞麦、燕麦、豌豆、红豆等为原料的方便食品和功能食品;发展薯类淀粉、全粉、变性淀粉、薯条和方便湿粉等产品。通过精加工、精包装、提高产品附加值。

    (三)发挥粮食资源市场优势,优化产业布局

    发挥粮食产区的资源优势,以现有骨干企业为依托,通过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达到合理经济规模。同时,发挥销区的市场优势,重点培育联动作用强、辐射区域广的大型加工企业。

    发挥关中地区资源和市场优势,以小麦、油料等加工业为主,以饲料加工业为辅,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发展规模化的大型粮油加工企业集团,建立适合城市特点的粮油加工基地,推进粮油加工产业化发展。

    发挥陕北地区粮食特色资源丰富的优势,通过对现有粮食加工企业的改造和重组,形成以小杂粮、薯类加工业为主,饲料加工业为辅的陕北中小型粮食加工企业群,进而支撑粮食加工带的发展。

    发挥陕南地区优质稻谷和“双低”油菜及其它绿色野生油料种植基地的资源优势,逐步形成以规模化的稻谷、油料加工企业和中小型特色粮食转化加工企业相结合的产业格局。

    (四)围绕粮油加工建立现代粮食物流体系

    建立现代市场营销网络和物流中心,对推动粮油加工业发展至关重要。一是鼓励粮油加工企业建立现代市场营销网络和标准化的物流中心,推广代理制和连锁分销制方式,鼓励企业在各省、市、区的大中城市设立总代理、直销店,以营销创品牌,以品牌促营销。二是加快建立现代粮食物流配送体系,鼓励粮油加工企业应用现代物流管理技术,改造企业内部流程,实行物流外包。支持粮食流通企业建设配送中心,加快成品粮油批发市场的标准化改造。利用信息化技术和供应链管理技术,推动粮油电子商务发展,推进采购、营销和售后服务体系建设,降低交易成本。三是积极开拓农村市场,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和物流通道,建立符合农村市场特点的粮油产品营销和配送服务体系。

    (五)构建粮油加工科技创新体系

    全面提升我省粮油加工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形成一批技术创新能力强的粮油加工产业集群,建设一批科技创新基地和产业化示范生产线,培育一批粮油科技人才,依托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构建科技创新的基础平台,使我省粮油加工科技水平达到21世纪初的国际先进水平,为我省粮油加工业的可持续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六)完善粮油产品安全保障体系

    尽快完善粮油产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提高粮油产品安全水平,推动粮油加工业的健康发展。继续推行粮油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建立比较完善的粮油产品安全控制和管理体系,包括良好流通秩序、良好生产规范、全面质量管理、IS09001质量认证体系等。加快粮油产品标准制订和修订步伐,全面贯彻实施国家标准,提高标准的有效性,全面提升粮油产品的质量水平。加强粮油产品安全教育,提高公众的粮油产品安全意识。强化粮油加工企业环保意识,加大环境污染治理的力度。

    五、促进粮油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加强宏观调控和行业指导,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各自的管理权限,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切实履行好协调、监督、服务等职能。加强对粮油加工业宏观调控和规划引导,尽快完善粮油加工业发展规划,使粮油加工业有序发展。有效整顿粮食流通市场秩序,为粮油加工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二)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多渠道增加对粮油加工业的投入

    进一步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陕政发[2006]55号)精神,各级人民政府要对农业生产有拉动作用的骨干龙头企业和政府指定承担成品粮应急储备供应任务的粮油加工企业给予重点扶持,给予一定的财政资金投入,以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综合能力,促进产业进步,保证粮食预警预案的正常运转。

    粮油加工企业要加强与发展改革、科技、农业等部门的联系,积极申报企业技术改造、科技研发、现代物流和农业产业化项目,争取国家和省财政贴息资金支持,推动粮油加工业的技术改造和工艺设备更新。

    鼓励有实力的粮油加工企业着眼市场需求,依托现有装备和技术优势,开发、包装、推介有发展前景的产业化项目,吸引国内外大型企业集团和投资机构的资金投入,实现企业的跨越式发展。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农业发展银行要认真落实《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支持粮食产业化经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通知》(国粮财〔2006〕27号)文件精神,密切协作,做好重点支持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筛选工作,加大对粮食产业化经营的信贷支持力度,发挥现有和新开发的各类信贷产品的作用,促进粮食产业化发展。

    (三)加快科技进步和人才培养,增强粮油加工业发展动力

    粮油加工企业要加大对科技进步的投入,加强粮油加工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等先进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促进粮油加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和行业技术进步。充分发挥我省粮油科研院(所)的技术优势,加大粮油加工业先进技术的开发和应用,鼓励和支持大型粮油加工生产企业建立自己的科研开发机构,使企业逐步成为粮油加工业科技开发的主体。加强国际交流和合作,吸收和借鉴国外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促进粮油科技跨越式发展。致力于粮食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营造吸引人才的宏观环境和条件,加快科研、技术管理人才的培养,增强粮油加工业发展动力。

    (四)加快调整产品结构,努力打造粮油加工业知名品牌

    结合资源供给状况,运用高新技术,促进资源的深度开发利用和综合利用,开发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优质新产品。提高精、深加工产品的比重,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积极培育和发展我省粮食行业知名品牌,提高产品的知名度,争创我省和国家名牌产品,扩大产品市场份额,以品牌效益推动粮油加工业的发展。

    (五)培育和壮大粮油加工业龙头企业,推动产业结构升级

    各级财政、税收、信贷等部门要积极从政策上扶持优势龙头企业,着力培养一批技术创新能力、现代管理能力和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带动整个行业的发展。通过联合、兼并、收购等资本运营方式,培育和组建一批资本结构多元化、产品科技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的粮油加工龙头企业,提高产业的集中度和核心竞争力。积极帮助和支持龙头企业获得产品进出口经营权,促进产品出口。对龙头企业在立项、基地建设、原料收购、批发和流通网络建设、科技研发、技术服务、质量标准和信息网络体系建设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扶持。

    (六)用好国家扶持政策

    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要积极落实国家对粮油加工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企业发展。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4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所得税征免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2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财工字[1996]4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技术进步有关税收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1996]15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财税[2003]244号)和《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调整》(财税[2006]88号)、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43号)等文件精神,积极落实国家对粮油加工企业在所得税、增值税方面,粮油加工企业在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方面,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进口粮油加工设备和技术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减轻粮油加工企业税费,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企业发展。

    (七)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

    完善粮食行业协会和其他中介组织的服务职能,努力提升其专业化、社会化水平,强化其协调、服务、维权和自律职能,充分发挥其在信息统计、行业自律、技术咨询、法律规范、人才培训、技术交流和社会化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和加强政府与企业、市场与产品、加工与种植的连接与沟通,促进粮食加工体系的有效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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