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2007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晚间,CCTV新闻联播的消息说: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今天发出通知,今年国家将继续在河北、江苏等6个小麦主产省实行最低收购价格,在6月1日到9月30日期间,当小麦市场价低于最低收购价时,对农民交售的小麦按照白麦每市斤0.72元,红麦和混合麦每市斤0.69元收购。
调出去年的预案做比较:
1、就预案执行的等级价格而言,仍旧是白麦每市斤0.72元,红麦和混合麦每市斤0.69元,没有变化。
2、今年执行的区域是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等6个小麦主产省,多一个“等”字。(应该说明,目前我看到的都是新闻稿,但来自财经杂志和CCTV网站的消息文字中都有“等”字)
3、执行时间也没有变化,仍然是6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
4、“国家发展改革委强调”,这部分的文字与去年不同,今年强调了“目前小麦市场价格高于最低收购价水平”。
比照两年的预案新闻稿,是否可以有以下的判断?
1、今年预案的执行地域,完全“一刀切”以省划分的界限,可能会在实际执行中有一定的突破,主产区周边省的临近地区有可能被纳入预案的执行地区,不然“等”又能说明什么?而如果这种判断成立,主产区周边省的临近地区一旦被纳入预按的执行地区,这些地区的小麦收购将得到贷款资金方面的支持,当地农户也会从中受益。
2、“目前小麦市场价格高于最低收购价水平”,是非常显易见的,我以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强调这一点不仅是对今年小麦价格市场化形成的支持,也是对“今年最低收购价小麦价格不会低于去年”的反证。
夏粮收购即将展开,预案的出台已经使前期的各种猜测灰飞烟灭,尽管今年预案的内容与去年出入不大,但就今年小麦收购市场的情况变化而言,我认为,预案丰富的内涵和预案执行中的很多问题值得我们好好探讨、研究。
附:
2007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执行预案(新闻稿)
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以2007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白麦每市斤0.72元,红麦和混合麦每市斤0.69元。执行预案地区为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等6个小麦主产省。2007年6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当小麦市场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格时,由中储粮总公司及其分公司和有关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公司(或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格和质量标准,挂牌收购农民交售的小麦。
国家发展改革委强调,目前小麦市场价格高于最低收购价水平。国家公布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只是在市场价格下跌至最低收购价以下时,通过委托企业入市收购,以保护农民利益。在正常情况下,小麦价格仍由市场形成。
六部门(单位)要求,新粮上市后,各级政府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引导和鼓励各类粮食经营和加工企业履行收购义务,积极入市收购新粮。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要切实发挥主渠道作用。农业发展银行要积极为各类收购主体入市收购提供信贷支持,保证具备贷款条件的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资金供应。新粮上市后,对达不到各地按《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的最低库存要求的粮食经营企业,由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粮食经营资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吊销其营业执照。
200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执行预案(新闻稿)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200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预案规定,小麦的最低收购价以2006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白麦每市斤0.72元,红麦、混合麦每市斤0.69元。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的地区为小麦主产区的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6省。在2006年6月1日至9月30日,当小麦市场价格低于上述最低收购价格水平时,由中储粮总公司及其分公司和有关省地方储备粮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格和质量标准,挂牌收购农民交售的小麦。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的委托收储库点由中储粮总公司对外公布。
国家发展改革委强调,国家公布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只是在市场价格下跌较多情况下,通过指定企业入市收购,以保护农民利益。在正常情况下,小麦价格仍在市场竞争中形成。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引导和鼓励所有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经营者按市场价格积极入市收购农民交售的小麦。
(作者:简大业)
·来源:中国粮食信息网
